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省“优秀宠物医师”和“宠物诊疗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宠物医师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加强宠物医师队伍建设,促进我省宠物诊疗行业的健康发展,江苏省宠物诊疗行业协会决定在2014年年度会员大会期间对行业内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宠物医师给予表彰,以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精神风貌,表彰开拓创新、刻苦钻研,在宠物医学领域取得的优异成绩,营造业内比学赶帮、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同时为进一步激发我省广大宠物诊疗行业从业人员学习知识、钻研技术的热情,提高我省宠物诊疗技术水平,协会决定继续开展宠物诊疗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会员单位可以将自己单位的兽医师一年来发表或未发表的专业论文投稿至协会,协会将组织专家评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宠物医师奖”评选条件:
(一)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并在一线从事临床工作两年以上的宠物医师。
(二)所在单位是江苏省宠物诊疗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三)爱岗敬业,服务热情,规范操作,文明行医,关爱生命,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受到社会和宠物主人的广泛好评。
(四)兽医理论功底深厚,临床实践经验丰富,技术精湛,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成绩和业绩突出。
(五)心系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职业技术与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二、“宠物诊疗优秀论文” 评选条件:
(一)作者为从事宠物诊疗活动的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及宠物诊疗机构管理人员。
(二)应为宠物诊疗(含管理)技术、理论等相关方面。重点探讨宠物诊疗技术与管理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以及诊疗新技术的应用等方面。
(三)明确,观点新颖,技术领先,简明扼要,结构严谨,数据准确。
(四)联系实际,要有调查数据、分析研究、对策措施、实践指导以及参考意义。
(五)按照技术论文的通用格式和要求撰稿。
三、评选程序
(一)2014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会员单位推荐“优秀宠物医师”,“优秀论文”投稿。
1.推荐“优秀宠物医师”要求: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填写完备并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标准表格附后)和被推荐人的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三份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等发到协会邮箱jscwxh@163.com。
同时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填写完备并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标准表格附后)原件快递给江苏省宠物诊疗行业协会秘书处何梅杰,地址是无锡市崇安区人民中路123号摩天360大厦-1205室,电话:0510-82728287,18015356881。
2.“优秀论文”投稿要求: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论文电子稿发到协会邮箱jscwxh@163.com。要求宠物诊疗机构的理事单位(包括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每个单位应不少于一篇论文。
(二)2014年11月20日至25日,协会将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并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人员和论文进行评审。获奖论文在协会会刊上发表。
四、表彰
协会将在2014年度会员代表大会上对获奖人员和获奖论文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希望全体会员单位、宠物医师踊跃参加,积极交流,为我省宠物诊疗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江苏省宠物诊疗行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